爱捷云云计算服务品质协议(SLA)

对应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深圳爱捷云科技有限公司
为规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并明确相关的云计算服务质量,以保证甲方能获得良好的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服务可用性
1.1 云计算服务可用性指:云计算服务中提供的单台云服务器或单块云硬盘或单个负载均衡或云数据库MySQL四种服务的可用时间概率,以自然月为统计周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以分钟为单位。即“每月可用时间/(每月可用时间+每月不可用时间)”
1.2 乙方承诺云计算标准的服务可用性为:99.95%,即每月平均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超过22(二十二)分钟。其中可用时间指甲方正常使用单项云服务的时间;不可用时间指刨除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情形后的从甲方无法使用单项云计算服务起,至此服务恢复正常水平结束的时间。
1.3 乙方承诺云计算标准的块存储持久性为99.99999%。意为用户云主机中的10000000个磁盘文件,合同期内每月最多可能有1个文件丢失。

二、数据可销毁性
在下列情况时,系统将通过高级清零操作覆写三次对数据进行彻底删除使之无法复原,请甲方务必注意:
2.1 甲方主动删除数据或甲方要求乙方销毁数据;
2.2 服务终止(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和合同提前解除)7日后。
2.3 乙方承诺对云服务所使用过的报废硬盘做消磁处理。

三、数据可迁移性
3.1 乙方承诺在甲方使用云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具和技术手段,协助甲方对云服务器的镜像及云数据库MySQL实例中的数据进行有偿迁入或迁出。

四、数据私密性
4.1 乙方承诺在甲方使用云服务时不存储甲方密钥,并无法通过任何技术手段登陆甲方云服务器的操作系统。
4.2 乙方承诺除通过云监控组件收集必要的运行指标数据并记录所有运营人员的相关操作以外,不会访问甲方的其它数据。
4.3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旨在保护用户信息/隐私的相关法律法规。
4.4 乙方承诺云计算产品采用AES-256位加密标准,结合安全套接层(SSL/TLS)协议,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实施端到端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环节的安全。通过网络隔离技术:虚拟私有云(VPC)和安全组功能,实现网络层面的逻辑隔离。每个租户都被分配独立的虚拟网络环境,借助子网划分、安全组规则和网络ACL(访问控制列表),确保不同租户间的流量完全隔离。为了持续优化服务性能和用户体验,会收集一些非敏感的运营数据,如资源使用统计等。这些数据在经过严格的去标识化处理后,用于分析资源分配效率、识别服务瓶颈及预测未来容量需求。同时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机制,确保只有经过用户授权的情况下,云服务商才能访问数据,且此类访问严格限定在特定运维场景下,并通过审计日志全面记录。乙方承诺所有运维操作均受到监控,任何对用户数据的查看必须遵循事先约定的协议与流程。

五、数据知情权
5.1 双方承诺在使用数据中心云服务时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5.2乙方承诺:

  • 除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审计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不会将甲方使用云服务时产生的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不会将甲方使用云服务时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其他数据中心或用于其他服务。
  • 除通过云监控平台对甲方使用云服务时所产生的日志进行存储和相关数据分析外,不采集任何其它数据;不利用甲方数据进行任何其它的数据分析。提供云主机服务的系统和平台相关的维护、管理、升级等操作均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

六、服务可审查性
6.1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如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审查、合规或取证调查等要求,告知甲方后,乙方可将甲方使用云服务时产生的运行日志、运行维护人员操作记录等信息提供给对方。
6.2 甲方可指定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测与审查,以核实乙方提供的云计算服务与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否一致。

七、服务功能
7.1 云服务的功能,参见控制台《帮助中心》相关展示,控制台入口请见云计算官网。
7.2 甲方购买的云服务功能如有更新,乙方将在云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

八、服务资源调配能力
8.1 云服务器、云硬盘、公网IP提供多种配置,并具备弹性扩容能力。
8.2 云服务器支持CPU核数、内存大小扩缩容,系统盘大小扩容。CPU范围:1核 -32核;内存范围:1GB – 128GB。扩缩容速度分钟级。
8.3 云硬盘支持容量按需扩容。容量范围:1GB – 32TB。扩容速度秒级。
8.4 公网IP支持带宽按需扩缩容。容量范围:1Mbps – 200Mbps。扩缩容速度秒级。

九、服务计量准确性
9.1 云服务资源支持包年、包月、包小时或按实际使用量等多种方式计费。
9.2 用户付费模式,支持线上网单用户自助充值,预付费模式。或线下合同用户后付费模式。
9.3 云平台具备准确、透明的计量计费系统,根据云资源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并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月度消费清单。原始计费日志永久保留。

十、故障恢复能力
10.1 乙方对云服务提供故障监控、快速定位、自动化恢复、告知等一系列故障管控体系,保证云服务的故障恢复能力。

十一、网络接入能力
11.1乙方云计算服务提供BGP多线/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多种带宽可供甲方选择,不同程度保障甲方的网络接入质量,具体每种带宽计费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十二、服务赔偿
12.1 乙方承诺,如某项云计算服务未能达到1.2条款所示的服务可用性要求,在甲方申请后,乙方将以小时为单位,以故障当月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每月最低赔偿单位为小时,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赔偿费用,每月最高赔偿费用不超过本项服务故障当月乙方向甲方已收取的该项服务费用总额。甲方同意除前述赔偿外乙方无需对甲方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甲方承诺
13.1 甲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资质,由于甲方缺少上述资质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
13.2 甲方承诺利用乙方服务上传、发布、传送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甲方约束条款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给乙方以及乙方其他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 免责条款
14.1 乙方在进行网络调整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云服务器或者云数据库MySQL实例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计入服务中断时间。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骨干线路中断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14.2甲方应对其自行安装的云服务器软件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行负责。若甲方的云服务器出现任何影响到互联网的稳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的乙方云服务器遭受异常黑客攻击,中病毒,发送大量垃圾邮件或成为攻击源等现象的,造成重大网络安全问题而影响到其他用户时,乙方会及时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后附)通知并协助甲方纠正,有权暂停甲方网络联接直至故障排除,此段时间不计为乙方云服务不可用时间,此行为不视为乙方违约。
14.3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甲方使用乙方云计算服务时,应自行备份存放于这些设备上的所有数据,如出现因设备的硬件故障、云服务器系统故障、黑客病毒攻击、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等,甲方认同不属于乙方责任。如因乙方操作原因导致甲方数据丢失且不可恢复的,甲方应及时启用备份数据,乙方不对数据损失本身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可按照10.2条补偿甲方,补偿上限为本项服务当月乙方向甲方已收取的该项服务费用总额。
14.4 甲方的疏忽或者由甲方授权的操作导致云数据库MySQL服务不可用或者在进行日志重放(即redo或recovery)操作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将不计为乙方云数据库服务不可用时间。
14.5 甲方未遵循爱捷云云产品使用文档或者使用建议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4.6 双方确认,乙方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7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服务中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4.8 免责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十五、不可抗力
15.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出现严重电力或网络故障,因施工引致通讯线路中断,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甲方: 乙方:深圳爱捷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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